旅游局称出境游收“老年费”不合理
老年人热爱生活,想去各地旅游,看看不同的风土人情,这本是件好事,可一些旅行社对老年人实行差别待遇,增收费用或干脆拒收,这已成为旅游行业默认的行规。
73岁的魏先生非常喜欢旅游,经常和几个老伙计相约出去走走看看,国内的景点去了不少,最近老爷子琢磨着出回国,不料却遇到了一件闹心事。
他咨询的辰光国际旅行社对于出境的60岁以上老人要征收“老年费”。魏先生觉得这项收费不合理,跑遍了邢台市区的几家大型旅行社,发现都征收“老年费”。旅行社给出的理由是:老年人消费能力低。并且“老年费”这项收费不会写入协议。
“我们年纪大了,心却不老,出国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的心愿,加几百块钱并不是问题,但他们这种歧视老人的做法让我心里很不舒服。”魏先生说。
2月29日记者来到辰光国际旅行社,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暗访调查。当听到记者说是为70岁的父母预订出境游时,接待人员告诉记者:“我们对老年人要加收一定的费用,每位约400元。”
问这是什么费,接待人员说:“你可以理解为老年费。是当地的旅游局针对老年人征收的,跟我们无关。”
在滨河旅行社,一听到是老年人参加出境游,工作人员马上告诉我们要加收老年费,价格一般在500—800元不等,是针对老年人消费能力比较低而设立的。而天鹅国际旅行社员工干脆表示:‘我们一般不接老人的单。”
还走访了市内另外几家承接境外旅游的旅行社,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加收“老年费”情况。
旅游局旅行质量监督管理所张晓磊介绍,“老年费”肯定是不合理收费,这是对老年人的一种差别待遇。旅游局明令禁止旅行社加收老年费,更没有目的地旅游局强制征收老年费的说法。在本市近期进行的针对旅行社、分社及其销售网点展开的大检查中,其中一条就是检查是否存在加收老年费现象。
张晓磊提醒消费者,不仅是老年消费者,对于零团费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行线路收费,消费者需要格外注意,警惕合法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。在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时,消费者要注意收集证据,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。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举报电话5212020。
——旅游局称出境游收“老年费”不合理